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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织牢野生动植物法治“保护网”

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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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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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9日,记者从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营口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监督举报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和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形成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群策群力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态势,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局面。

打防共治。建立市、县两级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林草、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海关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行动”,多渠道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斩断不法产业链,铲除相关违法犯罪的土壤。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30余辆、执法人员110余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30余处,收缴野生动物102只(头、尾)、非法猎具渔具2个(张、台),严厉打击了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行为。运用智慧化、数字化监测系统,远红外相机,“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高科技手段,有效强化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监控,提升了野生动植物日常巡护及监测保护工作的效率,阻击了互联网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

宣教并举。积极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向社会大力传播保护理念和知识,不断提升公众爱护野生动物、抵制非法交易、坚决摈弃陋习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志愿者、公益组织和民间团体的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让宣传活动走向社会、进入校园、深入基层。持续加强候鸟栖息地保护管理,组织各级林长、志愿者开展巡查检查、清理湿地垃圾等活动,为迁徙候鸟提供安全的栖息环境,年初以来,共救助野生鸟类百余只。

法治护航。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中级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人民检察院、营口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强化林草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健全了“双向衔接”的法治“牙齿”。利用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件案例予以曝光,不断织密织牢野生动植物法治“保护网”。

许飞 本报驻营口记者 齐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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