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翠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口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湿地工作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我市无国家重要湿地或者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率未在10%以上,不符合评选国际湿地城市的条件。受机构改革、资金投入不足、队伍不健全、专业力量不足等因素影响,我市湿地保护虽做了很大努力,也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还有差距和不足。待《辽宁省湿地保护规划》以及“三调”数据公布,有关湿地分布、相关数据明确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制机制,扩大湿地保护面积,不断提高我市湿地保护率。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0日
联系人:林煦 (电话:)0417-2910130
抄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