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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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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禁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定相关市级标准,指导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指导开展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指导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市级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做好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集体林业湿度规模经营。指导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市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及建立种质资源库,指导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指导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本级

2.营口市森林公安局

第二部分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14.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38.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1.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8.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6%。主要是中央财政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65.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53%。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42.57万元,增长29.2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基本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1324.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67.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2.8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2万元。

2.项目支出757.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7.17%。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17.79万元,增长46.1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将2019年未支付的资金于2020年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0.23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全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5.24万元,降低28.34%,主要原因:将2019年未支付的资金于2020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3万元,项目支出757.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7.79万元,增长46.1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加;二是将2019年未支付的资金于2020年支付。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0.0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4.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6万元,占4.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2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1053.6万元,占79.5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5万元,占10.99%;住房保障支出28.94万元,占2.1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2.56万元,主要是离休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2.52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26.5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6.52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1053.6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1053.60万元,主要是林业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不含项目支出。

5.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5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45.5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不含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28.9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8.94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我局连续多年无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我局连续多年无公务接待活动。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4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11.28万元,下降42.15%,主要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节约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汽油和修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83万元,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长19.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涉及资金196.0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6.05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绩效评价认识不足,评价方法掌握不透;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继续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断加强此方面政策学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1中9张公开表)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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