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营口市林长签发营口市第1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 强化全市林草资源管护的决定》,要求各级林长深入开展巡林工作,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强化林草资源管护。
林长令提出,全市各级林长要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讲话精神,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落实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作任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扎实落实巡林责任,按照林长巡林制度要求,以促进林草高质量保护发展为导向,围绕“十四五”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目标,深入责任区域开展巡林工作。要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制。要加强古树名木重点监测和管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确保古树名木健康生长。要加强沿海防护林、重要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不断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要夯实防火基础,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和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防灭火物资、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防火意识;要加强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加强隐患整治,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对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及时动态清零。要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坚持依法防控、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推动责任区域全面提升疫情监测、疫情除治、检疫执法和检疫封锁能力,狠抓重点区域疫情防控。
营口市2022年第1号林长令的发布,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决心和行动,将凝聚起全市上下合力推进“海韵林城,生态营口”建设的奋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