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营口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市林草局副局长王喆、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发展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会议要求县区林草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开展好“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打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巡查范围和监管力度,确保非法猎捕和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抓住秋冬季鸟类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关键节点,切实巩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果,严防非法猎捕和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确保候鸟迁徙及越冬安全。同时做好候鸟保护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传播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多角度、深层次、有针对性进行宣传。力求做到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会上,集中学习并探讨了《祁连山林区法院集中宣判三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营口市打击重点野生保护动植物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中相关要求,回去后立刻部署落实,全力完成好这次行动。在行动中,要提高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珍稀动植物的意识,维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会议指出,虫草、锁阳、苁蓉等野生动植物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对随意采挖、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都将触犯国家法律,终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做好配合,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共同研究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态势,坚决遏制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势头,市林草局将与联合检查组单位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县区,将严肃批评指正,确保我市的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