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辽宁省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文件要求,为规范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应对和有效控制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我局组织起草了《营口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
公示期: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8日(1个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人:刘莎 刘林
电话:0417—2910130
邮箱:yklcjbhd@163.com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
邮编:1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