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5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29

【字号:

分享:

现就刁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中草药产业发展建设中医药强市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全市林草中药材现状

综合森林资源清查和地方志等资料,营口地区植物中的药材资源多达700多种,蕴藏量最多的有玉竹、白鲜皮、威灵仙、苦参、北豆根、穿山龙、茵陈蒿、车前草等60余种。其中地道药材主要包括五味子、桔梗、玉竹、白鲜皮、细辛、园参等。随着野生植物保护力度加大,全市野生中草药采集量较少。近年来,东部山区人工种植品种主要为五味子,大多属于耕地、园地种植。

2022年10月,市林草局印发《关于加强林草中药材种植发展的指导意见》(营林草字〔2022〕61号),明确了坚持以药养林养草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合理布局林草中药材发展方向等三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在不破坏生态、森林植被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可利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适度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鼓励发展以生产药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二、下一步发展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借鉴刁齐委员提出的建议,以区域性气候、土壤和地理环境条件为基本要素,以林草资源分布及群落特征为重要条件,以区域性社会经济水平和历史形成的药材产区状况为参考要素,兼顾林草管理体系,采取“森林经营+林下药材种植”等模式,适度将林下中药材种植纳入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措施中,在适宜区域探索推行国有林场带动集体林经营试点等机制,积极稳妥、科学有序建设一批标准化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对符合林木采伐和使用林地政策的,林业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批。同时,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扶持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优化财税和金融保险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利用好我市丰富的林地资源和森林生境优势,推动中草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