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营口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李振东关于加强我市现代种业发展的建议,结合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落实方案。本方案旨在优化林草种苗产业结构,提升种苗质量,促进林草种苗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营口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核心要点
1、提高政治站位,凝聚种业发展共识
组织全中心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代种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引导,将保护种源安全、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与林草种苗工作紧密结合,树立以政府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的现代种业发展理念。
2、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种业快速发展
制定适合营口市林业和草原特点的种业发展规划,细化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含金量,增强落实力。探索建立林草种苗保险制度,增强种企和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整合项目资源,完善金融支持机制,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现代种业投入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整合农业、科技、林业等相关项目资金,提升林草种苗生产的基础条件。
3、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种业自主创新
加大科研投入,促进财政支农资金、社会资本等向林草种苗企业聚集,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本土优质种质资源的收集、深度发掘和重点保护,建立和完善林草种质资源库。推动机制创新,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建育种联合体,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林草种苗科技联合攻关,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
4、健全责任体系,优化种业市场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对林草种苗经销户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对经营品种真实性、品种纯度及品种特性的认识;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品种管理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新品种权行为。建立林草种苗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探索建立电商平台涉种交易预警追溯机制。
二、方案落实
1、规划与目标设定
制定《营口市林草种苗产业发展五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设立林草种苗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2、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
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林草种苗企业。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林草种苗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草种苗产业。
3、科研创新与种质资源保护
建立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名录,加强对本土优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利用。支持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林草种苗科研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育种创新体系。
4、基础设施建设与能力提升
整合农业、科技、林业等相关项目资金,改善提升林草种苗生产基础设施。加强林草种苗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林草种苗信息平台,实现种苗信息共享和宏观调控。
5、市场监管与队伍建设
加强对林草种苗市场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种子经销户的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6、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
建立林草种苗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对种苗产业进行风险评估。加强种子信息调度和宏观调控,确保种苗市场供应稳定。探索建立电商平台涉种交易预警追溯机制,保障种苗交易安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营口市林草种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林草种苗产业发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林草种苗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导。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对林草种苗产业发展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林草种苗产业发展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将有力推动林草种苗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营口市的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