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按照《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的通知》,经研究同意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权限委托至各乡镇办事,具体型业务由林业站承办。为做好此项工作,10月 11 日我市林长制办公室召开林木采伐业务培训会议。
会议由市林草局局长王安旺同志做开班动员讲话,林木采伐更新审批权限下放是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培训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全面深化学习林木采伐相关工作的基本要义、基本流程。
培训会由专业人员从法律法规:1、《森林法》涉及采伐条款2、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3、辽宁省柞蚕管理暂行办法;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21/T706-2013);林木采伐办理流程等几方面进行了培训讲解。
市林草局副局长韩亮同志对毁林占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对2023年第四批次森林督查疑似图斑、2023年林草湿监测图斑现地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打击毁林占地专项行动工作自9月13日市政府、市林长会议启动以来,各乡镇一定到按照《盖州市打击毁林占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在完成好2022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清零行动”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已经清零案件的查缺补漏工作,在10月25日前必须完成此项工作并录入到系统平台。同时要结合2023年林草湿监测图斑,将这两项工作合并到一起进行现地核实,林草湿监测工作要与森林督查一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