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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
于凤卫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凤卫 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造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森林经营、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管理、荒漠化防治、退耕还林、林业碳汇、国有林场、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疫源疫病监测、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草原保护修复、林业和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基层林业站、护林员监管员、林草种苗、林草知识产权、林草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蚕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协调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市林学会相关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417-296689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

个人简历

于凤卫,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